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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古建筑才是对它们最好的保护

浏览次数:1610     发布时间:2017-03-23

  

   我市近三成历史建筑遭到不同程度损坏;大部分历史建筑存在多个产权人、一些产权人移居海外失去联络;全市年仅50万专项资金用于维护修缮;历史建筑与文化街区难以得到保护活化利用。专项资金使用设立5年来,至今仅有2起成功申请的案例。(8月29日《中山日报》)
  不单中山,从全国范围来看,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历史建筑与文化街区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不少古建筑破坏较为严重,文物保护人士、民间组织、媒体机构多方竭力呼吁,但效果甚微。据统计,近30年来,我国已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古建筑,文物破损严重,让人倍感心寒。
  要知道,发现古建筑并列入文物单位只是保护的第一步,要让古建筑得到很好的保护,相关部门就必须多方面给力,积极思考保护古建筑措施。如在政府预算中增加不可移动古建筑维护费用和看护费用,或者按照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文物保护资金,以有效解决古建筑保护面临“无米之炊”问题;号召热心古建筑保护的企业老板和有关人士出资赞助,一起参与古建筑的保护,又或者成立诸如“古建筑保护协会”、“文物爱好者协会”等文物相关协会,邀请大家参与古建筑征集、宣传保护及巡查等相关工作。
  说到这里,我市建立50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成功申请的却只有2起,那么,相关部门就要检视:宣传是否到位了,申请的门槛是否过高,或者手续是否特别烦琐。再进一步讲,如果一时找不到产权人,是否可以由古建筑所在的镇区或街道办代管,或者理顺产权人,由政府出资直接购买下来进行活化处理。
  与此同时,还要赶紧将那些被列入名录的古建筑从被冷落的状态中“盘活”,有计划地保护起来。道理很简单,当有某个古建筑即将被强拆的时候,才会有公众开始罗列其典故和意义,齐声共讨,想方设法留住这些记忆,要挟相关方面叫停。可平时,人们对这些古建筑总是爱理不理,任由其衰败。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各方民众前来观赏的举措应是最实在的。一旦文物单位人气旺,参观的人多,这不仅显露其自身的价值,而且能带动旅游业发展。这一点,我市孙中山故居成功保护就是很好的明证。
  总的来说,无论是古建筑还是文化街区,都承载着城市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千万不能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一定要将其保护好。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也要时刻绷紧文化保护弦,加大对违规拆迁和毁坏不可移动文物的处罚;制定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规划,多方搜集民声,寻找有价值的文物,挖掘其文化内涵,进而实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比如,可把我市各古建筑、文化街区串联起来,推广“古建筑游”路线,或走出本市,举行中山古建筑文化推介会;也可以透过“文物搭台,经济唱戏”的形式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游玩,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