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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约谈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政府 督促加强平遥古城保护管

浏览次数:2444     发布时间:2016-06-15

  

   5月19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连续发生违法建设案件,约谈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督察司、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和山西省文物局负责同志参加约谈。
今年4月以来,国家文物局“12359”文物违法举报电话连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平遥古城违法建设情况突出。经调查核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遥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修建高达42米的摩天轮,严重影响遗产景观;城墙北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多处民房擅自翻建开挖地下室,影响城墙安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林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修建停车场、拓宽道路;平遥古城内民居擅自拆除重建、新建、改建等问题突出,破坏古城风貌的建设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国家文物局将平遥古城相关违法建设和保护管理情况列为年度重点督办事项,致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督察建议。
宋新潮指出,平遥古城是重要的世界文化遗产地,文物资源高度密集,近期连续发生违法建设,集中反映出平遥属地政府未能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认识客观存在;平遥古城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高,古城总体保护思路需要进一步厘清。
宋新潮要求,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各有关部门要守土尽责,依法履职。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事项。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法律法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切实提高平遥古城保护管理水平。
会上,平遥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检讨性发言,晋中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汇报了案件调查情况,表示坚决落实国家文物局要求,切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文物局督办事项,省长李小鹏、副省长张复明专门批示,山西省文物局多次赴现场调查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和晋中市人民政府成立“平遥古城保护管理专项督察组”,全面排查平遥古城内违法建设,明确整改要求。平遥县人民政府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违建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平遥古城内违法建设已全部停工,平遥县人民政府已就摩天轮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