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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980     发布时间:2016-06-15

  

   部直属机关2016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党组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及部党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体党员中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学在前、作表率,切实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着力防止和克服形式化、空泛化、走过场。
(二)大力强化理论武装和形势任务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完成我部承担的“十三五”规划相关任务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聚焦‘十三五’共谋建小康”主题联学、“百场支部学习会、千名书记讲党课、万名党员写感言”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深化,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各项工作,在推动“十三五”良好开局中建功立业。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和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等活动,深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
(三)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中心组的龙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质量。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大规模培训、大幅度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任务。按照中央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校工作。以组织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品牌案例征集展示活动、举办小型学习沙龙、办好图书阅览室、组织荐书荐文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认真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分析研判、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汇集反映机制,提高运用新媒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利用部网站及部属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固占领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二、持续抓好组织和作风建设
(五)着力推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条例》为遵循,以《实施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抓好直属党组织换届和增补工作,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按照述实绩、查实情、考实效的要求,继续开展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
(六)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他配套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和“不严不实”问题。继续做好与我部关系密切的“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不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品牌选树活动,带动提高直属机关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支部工作法学习、运用和推广工作,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注重总结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经验,探索长效机制,为全面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打好基础。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不断完善适合离退休干部实际的组织生活形式,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作用。
(八)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总量调控,提高发展质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严格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慰问工作,积极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确保部脱钩试点社团党建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九)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抓好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牢牢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牢记政治责任,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对违纪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十)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为重点,通过组织参加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编发《借鉴&杜渐》宣传教育活页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思想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通过组织参加家庭助廉、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十一)持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以及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继续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继续抓好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健全直属机关纪检组织,推动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和办事机构,选好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完善统一管理。针对落实“两个责任”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追责和曝光,积极推进问责机制的落实。
(十二)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体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分析、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坚持把防范廉政风险与防范业务风险结合起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推动发挥新技术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作用,努力实现政务公开、阳光审批、主动服务。进一步理清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部管社团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借机关简政放权搞“红顶中介”,坚决杜绝擅自设定评比表彰项目,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收费。继续抓好廉政提醒工作,加强对重要节日和集中休假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对已经调查了结的,抓紧整理有关案卷,做好归档工作;对尚未办结的,将依纪依规抓紧核实,尽快了结,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水平
(十三)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为契机,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效。围绕直属机关党委牵头落实的“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两项任务,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推进全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召开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片区座谈会和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利用公园景区、住宅小区和办事大厅的户外广告,以及建筑围挡、LED显示屏和查询系统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发挥公园景区宣传教育作用,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完善标识标牌系统。协调中央文明办修订《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创建指标更加细化完善,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学习践行雷锋精神活动。针对城管行业特点,组织制订城市管理文明行业标准,推动城管行业服务规范化。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作贡献。
(十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统战和群团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继续做好与统战联系对象和归侨侨眷的联系、慰问工作;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物的作用;完成侨联换届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工青妇组织建设,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广泛开展岗位建功、建言献策、经常性“送温暖”、特困职工慰问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搞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和规范对直属机关文体俱乐部的管理,着力建设“职工之家”。通过深入开展“根在基层”调研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完成直属机关团委换届工作。突出女干部职工特点,继续推进巾帼建功、巾帼成才、巾帼建家系列活动,引导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自我完善、弘扬传统美德;举办直属机关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家风展示、学社交礼仪、做最美女人等系列活动。
(十五)加强直属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坚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基层党组织做到的自身首先做到,要求基层党组织不做的坚决不做。强化大局意识,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按规则议事、办事和决策。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学习思考,创新机制制度,带头改进作风,严守党纪国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