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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城乡建设的文化之魂

浏览次数:719     发布时间:2021-11-15

  

 

中办、国办最近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调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内涵。保护好这份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意义重大。 

在重构山水人文格局中推动城乡建设 

融入山水环境是中华传统城乡建设的特色和魅力所在,不同城市和乡村在与所在地域山水环境的熔融中孕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山水人文格局。 

但近些年来,在快速城镇化的冲击下,一些城市原有的山—水—城有机融合的传统格局被林立的高楼大厦所破坏,一些富有特色的传统村落在悄然“改头换面”,乡风古韵难觅踪影。远山不见、近水难拥,自然离人们越来越远。城市变成了密不透风的“水泥森林”,村落传统格局被破坏变成了缩小版城市,“城市病”正逐渐从城市蔓延至乡村,使城市和乡村失去了灵气。 

重构城乡山水人文格局,一方面,要按照“注重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的要求,回归山—水—城的关联融汇,从城乡历史脉络中识别人居空间与山川形胜、历史胜迹的一体协同关系,揭示地方独特的山水人文格局秩序。另一方面,要坚持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统一,将文化元素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充分运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将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留在乡村,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在保护传承历史文脉中推动城乡建设 

近些年来,我国有不少地方借发展之名,大兴拆建之风。一些城市搞大拆大建,做出了不少“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蠢事;一些颇具特色的古村落也竞相效仿拆真建假的做法。城乡文化肌理被割裂、历史文脉被破坏,人们留存的历史记忆被迅速更新的城乡面貌所消解。 

城乡建设是城乡历史再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以礼敬的态度对待传统,将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等视为城乡生命的一部分,让人们更好地从历史深处汲取智慧,在赓续传统中建设富有生命力的现代城乡。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用促保,推进活化利用,使“物”的保护和“人”的发展得到和谐统一。 

在凝塑城乡特色风貌中推动城乡建设 

特色风貌蕴含着一个城市和乡村长期积淀形成的文化特质,决定着其文化品位。但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在城乡建设中形成了“乡村向县城看,县城向省城看,省城向西方大城市看”的不良倾向。一些城市在造新运动中,背离了原来的地域特色风貌,贪大、媚洋、求怪,却又因对西方建筑缺乏真正的理解而成为拙劣的复制品;一些乡村在建设中不顾自身特点,齐刷刷向城市看齐,简单复制,失去了乡村传统风貌,丢掉了自己原有的文化个性和地域特色。 

针对此,在推进城乡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地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善于根据各地历史文化、人文自然、现状布局等特征,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元素和标志符号,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留住城乡的特有“基因”。另一方面,要在融会贯通中推动东西方建筑文化继承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当代建筑文化。(来源: 半月谈公众号  作者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研究院副院长)